最新公告: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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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/8/21

东台市财政局

关于组织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

 

各镇人民政府,市经济开发区、沿海经济区、城东新区、西溪景区管委会,市各有关部门、单位,新曹农场、港农场,各企业:

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、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 培训对象

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、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。

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,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,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。

二、培训内容及课时

(一)培训内容:包括企业会计类、税务会计类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类、经济法规类、财务管理类等五个大类,由持证会计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及学习兴趣自主选择学习。

(二)培训课时:本年度继续教育总课时为24课时,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。所选各单元学习课时累加不少于24课时,多学不限。

三、培训方式与流程

2014年东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,学习和考试都在“江苏省东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”(网址:http//dt.chineseae.com)在线完成。流程为:新学员注册(已注册学员直接登录)→信息修改→学习卡开课→在线学习→在线考试→打印成绩单→确认盖章。

四、培训报名与学习考试时间

各镇、农场会计人员到所在地财政所、财务科报名,购买网上学习卡;台城会计人员到市财会教育中心(台城惠民路19号,电话:8603518185213963)报名,购买网上学习卡。报名从201481日起至20141225日止,学习考试从201481日起至20141231日止,持证人员可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学习和考试。所选学习课程开通之后,需在3个月内完成网上学习和考试。累计完成24个学时学习并通过考试的,系统将自动生成继续教育记录单,学员凭此单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办理确认登记。

五、培训费用

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取标准为80/人。

六、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

对于符合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第十八条、十九条规定的情形,通过折算达到24学分的,可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继续教育,持证人员请于201412月带好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、身份证、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、复印件(如毕业证书、各类成绩证明、获奖证明、发表的论文等),到市财会教育中心办理确认登记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每个会计人员应尽职责,凡在培训范围之内的会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。以前年度因故未完成培训的人员,应报名补学所缺年度的继续教育。2011年以前的,报名参加面授学习;2012年以后的,学习和考试方式与2014年相同。

按照《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,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,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。

以上通知,希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东台市财政局

2014729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抄送:江苏省财政厅,盐城市财政局;各镇(区)财政所(分局),本局各科室、直属单位。

东台市财政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2014729印发